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为方便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进一步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效率,市社保中心于开通了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网上申请业务,参保人无需纸质材料,动动手指,简单几步就能“不见面”实现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网上办”、“掌上办”。
据介绍,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一直是社保的高频业务之一,原先,参保人要办理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需要先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持该凭证向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后续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还要与转出地通过信函等方式公对公联系,整个过程比较耗时。
市社保中心相关处室工作人员介绍,“为积极打造‘便捷社保’,推进业务经办智能化,我们除了对原有业务系统改造升级外,还实现了与人社部异地转移平台对接,打通了多条线上办理渠道。仅去年我市受理转移接续业务就有5万余笔,转移申请系统的上线将给数万参保人带来便利。”
从今年4月起,参保人在济南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单位经办人员次月即可登录济南社保中心网站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网上转移接续申请业务。跨省转入济南需办理转移接续业务的,还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或电子社保卡渠道(济南人社APP、支付宝、“济南社保”微信公众号或其他电子社保卡申领渠道)提交接续申请。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后续工作由转入地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成。
从外地转入济南
转入办理条件:
1.本市户籍人员已在本市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在本市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我市单位参保职工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
②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③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在我市累计缴费满10年的。
网上办理渠道:
1.跨省或从省内其他城市转入济南的,可通过济南社保中心网站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办理网上转移接续申请业务。
单位经办人员登录济南社保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点击“单位业务”进入。点击“其他申报”,选择“养老关系转移”。录入养老保险转移信息,保存提交申请,并上传《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2.跨省转入济南需办理转移接续业务的,还可以通过3种渠道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上转移接续申请业务。
①网站登录办理网上申请: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1962495.jhtml),进行用户注册登录。点击“社保转移申请”,填写转移信息,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完成后,可通过“社保转移申请审核”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联系函》,办理后续业务。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查看不通过原因,重新提交转移申请。
②掌上“12333APP”办理网上申请:
“掌上12333”APP办理,选择“社保转移申请”,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申请。
③通过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办理网上申请:
通过济南人社APP、支付宝、“济南社保”微信公众号或其他电子社保卡服务渠道办理,点击“电子社保卡”,选择“社保关系转移”,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申请。
济南转至外地
转出办理流程:
1.登录济南社保中心网站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打印《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或到就近社保服务大厅自助服务终端打印。
2.将《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到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后续工作由转入地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成。
温馨提示:
换了城市工作,一定需要办理企业养老保险转移吗?
不一定。参保人只要在退休之前,将各地分别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关系都转到待遇领取地(也就是退休地)就可以了。也就是说,参保人换了城市工作完全可以暂不办理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除非已经确定以后的待遇领取地(或长期居住地)或其他必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