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今日就“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介绍,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国家医保局已经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疫情取得重大进展以后,国家医保局将疫情期间的有关经验常态化,为参保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医疗和医保服务。
在价格政策方面,明确设立“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基本条件,健全“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坚持线上线下同类服务合理比价的基本原则。由医保部门制定调整“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价格。
在定点协议管理方面,明确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均可依托其实体医疗机构,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纳入到医保的定点管理范围。
在医保支付方面,明确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纳入医保基金的支付范围,诊疗费和药费医保的负担部分,可实现在线直接结算。参保人如同在实体医疗机构就诊一样,可以刷卡结算,负担自己的部分即可。
熊先军说,参保人在本统筹地区定点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复诊开具的处方所发生的医疗和药品费用,可以按照线下医保现有规定的待遇政策给予支付。凭借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还可以在本地的定点药店取药。同时,我们鼓励各地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能够实现医疗机构到定点零售药店处方的流转。
据介绍,目前全国各省市都已经出台了“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的支付政策,“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的类别主要涉及到互联网的复诊、远程会诊、远程监测等,北京、上海、江苏等地部分医疗机构实现医保患者可以在家问诊、线上支付、药品配送到家,天津、黑龙江等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机构纳入协议管理范围,辽宁等多个省市全面推广了医保的电子凭证,山东、福建等地实现了处方开药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一体化。
熊先军表示,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和调度,掌握地方工作在推进中的堵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完善“互联网+”医保支付的相关政策。(记者彭瑶)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