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21条举措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

 政策法规     |      2024-01-19 12:53
山东:出台21条举措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提质升级
日前,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21条具体措施,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提质升级,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通知》提出,健全职业生涯教育体系,完善就业指导课程体系,推进职业生涯咨询(职业指导)工作室建设,强化大学生职业赛事活动引领。“十四五”期间,山东省评选认定50门左右省级就业创业金课、50个左右省级大学生职业生涯咨询(职业指导)工作室,遴选省级就业创业指导优秀师资库专家100人左右。
全面加强校园招聘市场建设,推动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做响“就选山东”招聘品牌,提升校园就业市场建设和现场招聘组织水平。推进网络招聘市场建设。省本级每年联合有关高校举办不少于50场“就选山东”省级集中招聘活动,有效调动各方资源,凝聚各方合力,为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
积极开拓多元化就业渠道,充分发挥政策性岗位稳就业作用。深入开展城乡基层就业“筑基行动”,全面加强与中小企业供需对接,为中小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积极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为毕业生从事新就业形态提供支持,推动灵活就业规范化发展。
深化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改革,落实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严格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监测,深化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改革。建立招生培养与就业工作部门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构筑多维度就业评价反馈体系,提高学生就业能力素质。
精准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扩大实施“宏志助航计划”,精准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加强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高校和院系领导班子成员、就业指导教师、班主任、专任教师、辅导员等要落实“一对一”帮扶责任制,与困难学生开展结对帮扶,精心精准做好岗位推荐、技能辅导、帮扶指导等工作。
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制机制,压紧压实就业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协调机制。统筹加强工作条件保障,努力创造条件,高标准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