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
二、项目许可及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以下证件之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地驻济机构登记证》;《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副本)或司法、教育、卫生等部门发放的执业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集体单位成立文件、法人任命书;外资企业批准证书;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私营企业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机关保险参保《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
四、工作程序
社会保险机构收到材料经审核无误的规定时限内办理。
五、业务流程
缴费单位报送材料,经社会保险机构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六、办理时限
1、规定时限:1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