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劳动派遣能帮助企业降低用人成本,一方面是起因于体制内与体制外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的差别。
首先,被派遣劳动者无论是工资水平、还是福利待遇都与用工单位的正式工有一定的差距。其次,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与正式工也存在差别。比如,济南市某企业的大多数派遣劳动者都是缴纳基本五险,而正式员工缴纳六险甚至其他综合保险。再次,不在用工地,而是在劳务输出地,社保基数较低的地区投保,成为用工单位节约社保成本的手段。
例如某餐饮公司在济南的全资企业,现有员工500人,正式员工仅有30人,被派遣劳动者比例高达近90%,开始招聘都是济南学生,后来使用外地被派遣劳动者,这些派遣者与本地劳动者的工资差别不大,但因为外地被派遣者综合保险的参保成本低,从而大大降低了用工成本,产品定价因为调低,从而在用人上帮助企业降低了成本,实现利润增收。
另一方面,减少事务性工作,降低劳动关系处理风险。人力资源管理的政策性强,加上劳动用工、人事、社保等政策变化快,企业自己往往难以准确把握们需要寻求专业化的服务。利用劳务派遣机构人力资源的专业化管理服务,减少了行政性、事务性和非经常性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同时,济南企业通过使用劳务派遣可以减少自己直接变成劳动争议当事人的风险,出现争议由劳务派遣公司全力解决。
最后降低了招工和用工风险。利用劳务派遣方式延长对员工的考察和甄选时间,以减少盲目用工的法律风险,实质是延长了“试用期”。这种趋势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显得尤为突出。例如,济南某企业1/3的员工为劳务派遣工,主要在于低技能的辅助岗位使用,一年后考察合格的就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机构。对于退回的员工,如果派遣企业不再使用,就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由其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