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可在1年内直接向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有的工伤职工因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自己提出申请,为了方便这部分职工,允许其在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授权委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单位提交工伤认定材料时应一并提交工伤职工授权委托书。
注意: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虽接受工伤职工委托办理相关手续,但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仍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