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如单位个别职工因单位经办人操作失误造成当月未及时减员并提交了工资申报的,
(1)银行未扣款或未提数的,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中-社会保险费申报-撤销工资申报功能查询当月工资申报后点撤销予以提交,能够处理成功的,进行减员操作,并重新工资申报,如重新申报时已经超过提取扣款数据的最后一天(例如正常情况下每月20日,预法定节假日需查看登陆页面中的通知公告),需要到单位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前台缴费。如当月未及时缴费的,自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已申报缴费的,需到单位所属辖区经办机构提交《删除错误申报数据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办机构撤销工资申报后单位重新申报缴费,错误缴费金额退回至单位提供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