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87067070
sjr_hr@163.com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最新动态
咨询窗口
主营业务
社保代办
劳务派遣
业务外包
企业招聘
政策法规
公司风采
十周年庆
员工培训
团队建设
联系我们
咨询窗口
当前位置:
主页
>
咨询窗口
>
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如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咨询窗口
|
2020-12-23 16:33
答: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文件第七十三条规定,涉及第三人责任的,业务部门审核工伤待遇时,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第七十四条规定,业务部门根据民事伤害赔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医疗费与工伤待遇中的医疗费比较,不足部分予以补足,其工伤医疗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X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最新动态
咨询窗口
主营业务
社保代办
劳务派遣
业务外包
企业招聘
政策法规
公司风采
十周年庆
员工培训
团队建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