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乡村医疗保险?乡村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证的一局部,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乡村医疗保险,能够使广阔农民享用到乡村医疗保险社会保证是我国经济建立的重要环节之一。参合农民能够选择不同医院就诊,普通采取就近准绳,选择不同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普通对住院患者的报销比例比拟大,能够分为慢性病、特殊病种、不测伤害的状况采取不同的报销比例,能够在一定水平上防止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的状况。
目前我国乡村的医疗保险,大致上有协作医疗、医疗保险、统筹处理住院费及预防保健合同等几种方式。
协作医疗是乡村医疗保险的初级方式
乡村协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支持、农民大众与乡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在医疗上实行互助互济的一种具有医疗保险性质的乡村安康保证制度。即农民每年交一定数额的协作医疗资金,集体与政府也可投入一局部,共同构成专项基金,农民就医时可按一定比例报销医药费。它在70年代曾一度掩盖了90%以上的乡村。理论证明,多种方式的乡村协作医疗是农民大众经过互助共济、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好办法,也是促进我国乡村卫惹事业开展的关键。
由于乡村具有一种互助的传统,而且协作医疗在乡村普遍理论过,再加上乡村经济有了较大开展,能够为社会保证的施行提供必要的经济赞助,因而协作医疗具有很大的依据《中国统计年鉴》(1996)整理。可行性,但是乡村协作医疗也有其局限性。首先从理论上来讲,乡村协作医疗保证本质上只是一种社区保证,而非社会保证。它只是在一定社区范围内,以本社区居民为保证对象的一种福利制度,与社区经济开展程度严密联络。它不是一种由国度强迫实行的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施行的保证制度,也没有国度财政的支持,更不属于国度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一种方式。这种保证形态是不稳定的,它是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一种过渡型保证供应方式,在缺乏社会保证制度的前提下,社区保证是最适合的替代品,但它替代性强,而不可替代的共同性弱,因而最终将被其它的保证供应所替代。而且社区保证有可能会加剧社会不对等和市场的割裂情况:社区保证是向社区内成员提供的保证制度,各地域的社区保证差别水平越大,则越不利于全社会的保证横向对等的完成;同时社区保证很可能加剧“城乡壁垒”的隔离及乡村社区之间的分割,从而对经济开展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