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注销,职工公积金账户怎么办?

 咨询窗口     |      2024-07-05 17:18
答:单位破产、撤销、解散、分立或者合并的,应当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等申请注销登记
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原单位不存在、清算组织不再履行职责的,长沙公积金中心经核实后,可以直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将名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转移至长沙公积金中心设立的集中托管户,提交《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清册》。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未办理的,长沙公积金中心可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集中托管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