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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生育保险对产前检查费能报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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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 17:00
答:
自2022年1月1日起,女职工妊娠期检查费实行按人头定额补助方式,定额标准为每人1600元。女职工生育出院时,妊娠期检查费随分娩医疗费一并报销,无需提供费用票据等材料。16-37周妊娠住院流引产和>37周妊娠住院引产的,按每人1600元标准报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按参保女职工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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