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企业、缴存职工: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全面落实《济南市应对疫情冲击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帮助我市缴存企业和职工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现就住房公积金实施助企纾困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困难企业住房公积金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
(一)缓缴
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缓缴,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1.企业可通过济南住房公积金网站综合业务入口注册、登录后,点击“确有困难的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菜单,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申请:①《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表》(加盖单位印鉴);②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决议原件(加盖印鉴及参会人员签字);③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第三方审计报告)。 2.缓缴期间职工需办理个人账户转移的,企业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再由转入单位办理转移。 3.缓缴到期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并对缓缴期内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企业因经营困难仍需申请缓缴的,应按规定再次申请。
(二)降低缴存比例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在5%-12%之间,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主降低缴存比例。已办理Ukey的企业,可登陆网厅自主调整缴存比例。未办理Ukey的企业可通过济南住房公积金网站综合业务入口注册、登录后,点击“自主调整缴存比例”菜单,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进行申请。 2.受疫情影响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最低不得低于1%,降低比例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企业可通过济南住房公积金网站综合业务入口注册、登录后,点击“确有困难的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菜单,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申请:①《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表》(加盖单位印鉴)②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决议原件(加盖印鉴及参会人员签字);③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第三方审计报告)。
3.执行降低比例期满后自动恢复到原缴存比例。企业因确有困难仍需继续降低比例的,需再次申请办理。
二、关于贷款前连续缴存时间的认定
(一)因受疫情影响,办理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缓缴前已连续正常缴存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
(二)缓缴期满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需补齐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三、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逾期贷款的处理
受疫情影响的贷款职工(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确诊人员、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2022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已做逾期处理的,借款人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偿还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公积金中心调整其逾期和征信记录,返还罚息。
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2年4月13日